2021-10-23
科技創新是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的總稱,涉及政府、企業、院所、中介、公眾等多種主體。其取得的成就被社會共同享受,其產生的問題也將深刻影響社會。
近三年,科技創新中出現了過熱問題:
(一)過多資金扶持
發明專利的資助金額1.2-1.5萬元(某市2020年度數據),超過了申請費用,導致一些主體將申請專利拿資助當做一項生意在做。不少小微企業擁有數十至數百件專利,專利數字畸形生長與企業規模不相匹配;年營收1億擁有10-20件專利是比較合理的比例(參見華為技術有限公司數據,2020年營收8914億元,2021.10.23日專利局公告專利85153件)。
申報高企的資助金額達到45-75萬元(某地2021年度文件),超過了部分小微企業的年利潤,導致一些中介頻發廣告,一些主體喬裝打扮去申報。企業購買高校專利超過50萬元的,給予購買金額50%的資金補助,導致產學研投機活動增多?萍加媱澷Y助金額從數十萬至數億元不等,尋租空間更大。
(二)過急制度缺陷
2016-21年在全國設立了多家知識產權保護中心,實施專利快審制度,將專利的授權時間縮短至10天-6個月;而一些在先申請的專利尚未公開不能檢索,導致不具有創造性的專利意外獲得授權,成為專業人士共識的制度設計缺陷。
另外,科技計劃項目品種繁多,使得企業家和科技人員精力分散,擾亂正常的企業管理和科技創新秩序,這也是多地科技政策的設計缺陷。
(三)過度干涉市場
2021年國知局公布了4批非正常專利申請81.5萬件、惡意搶注商標37.6萬件。政府對知識產權市場應該監管但不宜過度干預,非正常申請是偽創新、惡意搶注是侵犯他人權益,應依據專利法商標法等成熟的法規去認定駁回,避免臨時出臺不嚴謹的新規。從業人員專業水平如何、知識產權質量如何保證等,讓位申請人、發明人、注冊人等市場主體去驗證即可。
針對上述問題,建議采取下列應對策略:
(一)限制申請數量,考核創新質量
普及一般技術教育,樹立雙創意識,自覺抵制偽創新低端創新;減少科技項目種類,提升創新扶持效率;院所企業個人的創新同等重視;管控創新質量,鼓勵真正原創性革命性的創新技術、創新產品。
(二)科學制定新規,源頭解決問題
出臺新政之前,一定做好與原有法條的銜接,不要出現明顯沖突甚至錯誤的倉促新規。從源頭解決創新中出現的問題,拼湊數字的政績工程、急功近利的過多資助停止后,那些非正,F象將會自然終結,無需化大力管控衍生的毛病。
(三)減少政府干預,鼓勵模式創新
遵守市場經濟規律,政府做好正面引導和服務,避免直接干預,讓市場主體自行選擇和檢驗其創新方式。對于真正有利于質量提高效率提高成本降低的創新活動不要誤傷,對于創新模式要允許嘗試,才能使得科技創新活動高質量多元化持久地發展下去。